报考须知
博士招生简章
硕士招生简章
博士招生目录
硕士招生目录
高等教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人才培养>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40106 授教育学学位)

一、学科概况
1. 学科点:属于教育学一级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
2. 学术力量:教授11人,副教授5人。博士生导师8人。
3. 相关学科:公共管理学科的二级学科教育经济与管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外语水平高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目标。具体表现为培养以下几方面人才:
1. 高等教育理论教学与研究人员;
2. 高等教育行政人员;
3. 高等学校管理人员;
4. 相关部门单位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员。
三、主要研究方向
1. 高等教育原理
2. 高等教育管理
3. 高等学校德育
4. 比较高等教育
5. 大学心理学
6.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四、学习年限与学分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可提前,但最少不得短于2年;亦可延迟答辩,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总学分≥3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18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理工课程1学分。
    对于欠缺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生,要求补修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3门,补修课程只计成绩,不计研究生学分。
五、课程设置:(略)
六、选题报告及中期考核
    硕士生的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最迟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同时结合课程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决定是否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七、学位论文
    执行学校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

搜索信息

 2002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保留所有权利 (建议使用IE 4.0以上浏览) 设计制作: 徐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