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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

    历年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对此,我们深表感谢!为了做好200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01年我校有124个学科,专业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所有专业(工商管理除外)均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数包括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考生在内,录取时各招生专业将根据生源、考试情况和社会需求,调整招生计划,适当扩大招生。

    二、2001年我校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200名,参加全国联考,录取后全部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

    三、2001年我校继续实行对大学本科毕业后有四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和硕士毕业后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单独命题进行入学考试的制度。经过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律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

    四、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打“★”号为有博士学位授权专业。

    五、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报名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交回《报考登记表》时,须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报名时须交验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交表时须交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硕士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2、大专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学习、工作经验(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3、通过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两门主干课程考试。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生,且须具有上述1、3要求的条件。

    六、考生所在单位指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考生报名时,须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干部部门)的介绍信、本人工作证方可报考。在报考过程中,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一经查出,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盖章单位责任,通知盖章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七、2001年,全国硕士生招生采用机读卡采集考生报名信息,要求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报名填涂手册》和本补充说明报名。

       1、在考试科目栏中须严格、准确地注明考试科目代号,如填写不准确,则由我校指定。

       2、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导师负责制,要求考生报名时就先确定导师。请考生务必将所选报的导师代码四位数(可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涂在“硕士生报名信息卡”的备用信息方框内。

       3、单独考试科目中业务课与全国统考的业务课相同,英语、德语、政治、数学为我校单独命题,其相应科目代码为:英语111,德语104,政治210,数学396(理工类)、397(文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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