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 >> 办事流程 >> 纪委办
 
纪委办
(一)工作职责和业务
(二)办事流程
  党风党纪教育
  处理信访举报程序
  立案调查处理
  党纪处分(普通程序)
  行政处分程序
  受理党员申诉程序
  信访统计


二、职 责
(一)、纪委办

1.传达、部署和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执行上级纪检机关的方针政策和校纪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2.协助校纪委对本校党风和廉政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建议,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督促检查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制度、措施的落实。
3.会同党委组织部、宣传部,采取多种形式,在全校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能力。
4.受理党内外群众对本校党组织和党员党风党纪方面的揭发、检举、控告。
5.在校纪委领导下,检查处理本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6.受理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7.在校纪委领导下,协助党委搞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反映干部、党员有关党风党纪的情况。
8.协助校纪委参加学校党委常委和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并将有关的情况报告上级纪委。参加党员的民主评议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
9.在校纪委领导下,抓好学校专职纪检干部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10.承办上级纪委、校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监察处
1.协助学校行政领导检查行政部门和人员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中的问题。
2.受理对学校行政部门和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3.调查学校行政部门和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5.在上级监察机关和校领导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执法监察及专项清理。


三、主要业务(事务)

(一)纪委办

1.协助校纪委制订、起草学校纪检、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项教育活动计划与总结;起草校纪委重要文件及公文。
2.在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组织落实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制度、措施的落实。
3.对全校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做好信访件的登记、转办、交办、督办、立案、回复等工作,认真填报各类纪检监察统计表。做好信访统计工作。
5.在校纪委领导下,组织和参与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对信访案件的检查和审理。
6.负责审核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党纪处分的有关材料,起草处分决定。
7.受理受处分党员的申诉,审核申诉材料,提出复议、复查意见,组织调查核实。
8.参与学校组织的对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前监督及评议、考核等工作。
9.负责内部刊物《党风廉政建设》的编印和发放。

(二)、监察处

1.负责起草学校监察处工作中的重要文件及文稿。
2.监督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令以及学校规章的情况;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参与对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3.组织和实施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返回页首

版权所有:华中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mail:hustinfm@mail.hust.edu.cn
-----------------Copyright©200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