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处工作职责:
1.编制学校科技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学校科技发展战略。
2、制定学校科技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学校科技激励与制约措施。
3、负责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4、负责高新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5、负责科技开发与横向科技协作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6、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7、负责学校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的管理。
8、负责学校科研基地建设与学校科研基金的管理。
9、负责学校科技合同的审查与管理。
10、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负责编制科技统计报表等。
11、负责学术活动的组织及挂靠学术会议的管理。
12、负责学校学术论文、期刊的管理。
二、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工作流程、时限
1. 专利申请管理
申请→院系审查、校专利中心审查→科技处批准(1天)→专利中心代理
2、知识产权投资
申请→院系审查→科技处审查(1天)→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查→校领导
3、成果鉴定业务
申请→院系审查→科技处各项目办审查→科技知识产权与成果办审查(2天)→鉴定组织单位
4、成果登记
申请→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办→登记机构
5、成果报奖
申请→院系审查→科技处审查→奖励评审部门
(三)华中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职能职责
1. 学术论文的管理
2. 学术期刊的管理
3. 学术活动的组织
4. 国内外学术会议的组织筹备
5. 支持挂靠学会的活动
(四)华中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协会的具体业务
1. 全校每年发表论文的收集整理,编辑印刷论文目录汇编,发放论文奖金。
2. 统一管理全校期刊,拨发经费,制定改革措施。
3. 组织筹备学术会议,编辑出版会议论文集。
4. 支持学会和校内研究生科协、大学生科协的活动,联系各级科协。
5. 向有关单位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
6. 组织国内外学术讲座,开展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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